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权利,那么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见,出资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受限已具有法律依据。
  (1)股东权利的受限范围
  根据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其受限的股东权利范围为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财产性的自益股东权利,而不包括表决权、知情权等共益性股东权利。司法解释(三)的该规定消除了学界、司法界长期以来对瑕疵股东权利受限范围的争议。其实,瑕疵出资的股东,首先应当限制的是表决权。因为“资本多数决”是公司表决机制设定的基本价值观,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取得股东权利的基础与对价,而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首要权利。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方可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风险与责任。试想,承诺出资一个亿而实际出资一百万的股东,其与公司的利益绑定和风险承担如何与实际出资一个亿的股东相比,在这种情况下,其表决权如何能站在公司而不是自身的角度行使?对于知情权,由于目前的公司法并未规定其行使的持股时间与持股比例,因此没有限制的法律依据。
  (2)股东权利受限的条件
  司法解释(三)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权利限制规定了条件,即应通过公司章程之规定,或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做出。换言之,即:在公司章程未有相关规定,或者股东会未以有效决议的方式做出相关决定之前,公司或其他股东不得当然地对瑕疵出资的股东权利进行限制,这是股东权利受限的程序性要求。在股东会作出限制出资瑕疵股东权利的决议时,如瑕疵出资的股东是小股东,则决议一般会顺畅做出;但如果瑕疵出资股东是大股东,则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多数决的表决机制,在章程中没有就关联事项表决回避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出有效决议的,从而使这一有效的约束机制成为空文。如此看来,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有必要以高度的预见性,对公司章程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关联交易的回避机制,明确瑕疵股东权利受限的详细规定。
  (3)股东权利受限的期间
  一般而言,在瑕疵出资的股东未采取措施补正其出资之前,其股东权利皆应受限,且该受限的权利可溯及到公司设立或增资之时。但对于实物出资且该实物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可转移权属的股东而言,因为出资涉及到实物交付与产权过户登记两个方面,二者之一未完成即构成瑕疵出资。司法解释(三)对于未交付实物或未办理产权过户的瑕疵出资规定了不同的受限期间。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对于以实物出资的瑕疵股东,如果交付了实物但未办理产权手续的股东而言,在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即可自交付实物使用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对于办理了过户手续而未交付实物的股东而言,其股东权利只能自交付实物之日起开始享受,在办理了过户手续而未交付实物的期间,不享有股东权利。而股东如果有瑕疵出资的情况,同时也会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瑕疵出资的股东其实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总结: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原始股东有一定的出资,当然此时的出资可以是实缴也可以是认缴的,具体还要看法律中是如何规定。但现实中,有些股东的出资存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三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所有
      一、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


·内部股票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内部股票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一、协议范本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请求离婚发现无效婚姻会怎样
      请求离婚发现无效婚姻会怎样一、请求离婚发现无效婚姻会怎样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二、离婚后......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1、案件的管辖及受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案件在哪个法院立案、审理,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2、诉讼请求在商标侵权中,诉讼请求一般会涉及到......


·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
      怎样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


股东瑕疵出资能否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