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轻伤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
寻衅滋事作为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案件,在我国一旦查处立即严惩不贷。寻衅滋事不仅对我们自身构成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一定的伤害。下面我们就寻衅滋事轻伤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我国有哪些规定,这类事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讲解。
寻衅滋事轻伤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1、对方是否构成轻伤要看到法医鉴定意见才行,不能单纯听说就定下来2、对方先打你,属于有过错在先,但是你仍然属于故意伤害,如确实构成轻伤,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这类案件的处理较为复杂,具体分为如下类别: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的,公安机关会接受刑事案件先予以初查,在伤情鉴定意见做出后,公安机关应当询问被人是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如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公安机关认为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比如,一耳光把对方打成耳膜穿孔的。3)如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则公安机关的程序结束,且不会再接受被害人再要求立案侦查的请求。3)、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的,对于证据充足,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而移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故意伤害致轻伤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任何人不得再对刑事责任提出不予追究的主张。此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5)、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双方自行和解的,对已有法医鉴定意见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而以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结束程序;对拒绝做法医鉴定的,如明显不构成重伤,可能以治安调解结案或做其它处理。 综合以上情况,你作为行为人方,基于派出所尚让你们双方和解,似乎说明尚未立为刑事案件,所以要尽量积极争取和解掉,稍多花一点钱也是要认帐的!如果立为刑事案件的话就成了公诉案件,就要既承担民事赔偿,又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最好的情况也是在赔偿对方损失后,检察院做出个不起诉的决定!希望对你有帮助!案件到这时说明还没有进入公诉阶段。您可以和平解决,这要根据对方的受伤程度来进行判断。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还是请专业的律师解决吧,一方面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对案件的办理也比较有利。
总结:寻衅滋事作为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案件,在我国一旦查处立即严惩不贷。寻衅滋事不仅对我们自身构成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一定的伤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一、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1、版权变更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无犯意联络的共同伤害辩护词的内容有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一、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职业,但是,有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什么是职业年金,而且对于职业年金的相关内容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和概括。职业......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一、高楼坠物伤人由谁赔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
·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是否包括在办案时间内
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是否包括在办案时间内一、公告送达的特点(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
寻衅滋事轻伤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