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很多奇怪的人,和一些很难处理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应该勇敢的面对和解决事情。当你和其他人发生矛盾,你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不能一味的逃避,如果你不根据指定时间出庭,会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站我们现在就为您讲解一下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
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二、诉讼中不应诉的处理结果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的理解:(1)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a、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b、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 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2)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a、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b、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c、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a、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规避法律。b、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民事诉讼不应诉,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应诉代表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诉便是损害自己已有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收到了民事诉讼的传票,还请按照指定时间出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这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本站的在线律师。
总结: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很多奇怪的人,和一些很难处理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应该勇敢的面对和解决事情。当你和其他人发生矛盾,你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不能一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知识产权的期限一般是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一、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财产侵权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并且停止财产侵权行为,一般的财产侵权行为是无法要求侵权人承......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1、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培训期限合法吗?
每年都有大量的毕业生在为工作奔走,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企业的需求,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培训公司,他们利用毕业生找工作的急切心态,让他们签订一些不平等的合同,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为您解答......
·技术引进合同
1.格式技术引进合同甲方: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乙方: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
·假离婚后妻子不想复婚可以吗?
假离婚后妻子不想复婚可以吗?有的夫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约定双方假离婚,然后在离婚后再办理复婚手续。假离婚是真实有效的,双方婚姻已经结束。不管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程......
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