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高铁建设非常的快,高铁就是我们国家的名片。那么我们在生活中也难免遇到铁路会经过自己的耕地或者土地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国家是会征地的,也会对我们进行补偿。那么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铁路运输现状,提高运输质量和运输能力,降低能耗,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京沪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要求各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地有关费用标准。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平均每亩16000元。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500元/亩,菜地1000元/亩。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不含1万伏以上的高压线及地上、地下通讯电缆、地下通讯电缆光缆、地下输油、气、水管线)补偿按照当地市政府规定标准执行;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314号)规定执行;征地管理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301号文规定执行;耕地开垦费标准为3000元/亩。二、临时用地审批和补偿。工程施工期间所需临时用地,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临时用地综合补偿单价按每亩每年1000元逐年补偿。临时用地造成地面附着物破坏的,应当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临时用地结束后,由用地单位负责恢复土地原貌,占用耕地的恢复耕作条件,并交回原土地使用者。三、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确保铁路建设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沿线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京沪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将征地费用兑付给被征地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费用。对于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准确的来说是有铁路建设集团来给我们进行补偿的。我们国家对于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经过了层层审批的。对于土地使用类型和土地上的青苗都有相应的补偿规定,所以我们在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不必担心。
  
  
  
总结: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高铁建设非常的快,高铁就是我们国家的名片。那么我们在生活中也难免遇到铁路会经过自己的耕地或者土地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果给公司开车出了事故谁承担?
      有人问我们要是我给单位开车,但是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责任由谁主要承担呢?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一般是先认定责任,然后谈赔偿,但是若存在雇佣关系,赔偿是可以要求公司或单位承担一部分,但是具体......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是什么?
      湖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我们您都知道,我国土地辽阔,国家为了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允许人民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不具有拥有权,这也是在土地改革后的一大亮点,废除土地剥削制度,实行......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我们经常能够听到社会上在作出回报或者其他方面的承诺之后请求公众为自己筹集资金的形式,这样的众筹形式不仅受到了很多暂时缺乏资金的人的欢迎,却也带来了很多非法集资犯罪的资金安全隐患......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专利权法律特性是怎样的?
      专利权法律特性是怎样的?专利权法律特征如下:(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


·公证员法定回避有哪些?
      公证员法定回避有哪些情形一、公证员法定回避有哪些情形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


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