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中有不少合同在签订后不一定会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导致合同绝对无效的情形实际上只有两个:
一是有违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它的特点是这种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了必须如何做,或者禁止如何做,违反了即导致合同绝无效,可以对号入座。它的难点是判定区分一个强制性规范是效力性的还是管理性的有一定难度。只有当违反了效力性强制规范时才导致合同绝对无效。从这一角度审查合同的效力,关键在于对一个强制性规范的性质做出正确的评判;
二是损害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国家整体的安全利益)和社会利益。社会利益包括——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类型);与法律基本价值密切联系的私人利益——生命权、健康权(实际体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受最低限度道德要求保护的私人利益(为维护最低限度道德要求而将其上升为社会公共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基于公平正义而上升的社会公共利益)。它的特点是除直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范的绝对无效合同外,其他绝对无效的合同都可以归为此类。它的难点是法律并未明确告知什么是公共利益,难以对号入座,需要在审查合同时由审查人具体的做出分析,其结果很可能因人而异,最终的决定权在法官。但是只要是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与法律基本价值密切联系的私人利益,如生命权、健康权、受最低限度道德要求保护的私人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就是损害了公共利益,就必定导致合同绝对无效。
二、有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合同。我国民法中确立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相关理论,并在《民法通则》作出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对此予以继承和发展,形成了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理以及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欠缺民事行为行为能力能力的行为。
自然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自然人实施民事行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享有追认权。
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①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②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外缔结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这些:
①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②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③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人而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合同无效具体可以分为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相对无效其实就是指合同是部分无效的。了解了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以及哪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对这些情形尽量避免,否则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造成一定的损失。
总结: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人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否则签订的合同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具体来说,有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呢?此外,实践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办案人员应收集哪些证据?
办案人员应收集哪些证据?一、办案人员应收集哪些证据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没有土地使用证两兄弟是否可以分户?
在农村的很多家庭中会出现长辈将房子作为一个整体分给几个孩子的现象,就比如两兄弟就可能会得到没有分户的农村房产,如果分户一般来说就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来证明土地的实际归属,那么,没有土......
·一般说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往往都是指事故的双方,当然要是多方
一般说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往往都是指事故的双方,当然要是多方事故的话,那此时就是所有与事故相关的人了。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就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那通常交通事故当......
·一、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立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600元之间。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1、申请人及其......
·法律上原产地标记是什么意思
原产地标记是什么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标签、标示、文字、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各种证书等;地理标志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又......
·如何举报遗弃儿童的行为
遗弃儿童的事件是常有发生,但是遗弃儿童的行为是受到社会严厉谴责和法律不允许的。您遇到遗弃儿童的行为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的,但是如何举报遗弃儿童,了解的朋友不多。这也是为了降低遗弃儿......
哪些合同是绝对无效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