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找谁赔偿?

  说到高空坠物这是让很多受害者都特别感同身受的一件事情,透过高空坠物追责可能会导致有很多人直接对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丧失信心的,仅因为高空坠物,当事人就付出了长达几年的时间来维权的案例并不是没有的。而且现在自己的车辆好好的被高空坠物给砸到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司机也特别的苦恼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找谁赔偿?
  一、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找谁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就何女士的情况,如果确认为高空坠物,但是无法找到具体哪一家,应由楼上所有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责任类型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3、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司机可以起诉该物品掉落下来的建筑物的所有住户,可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这种做法可能会有些不切实际。假如说该栋建筑物是各种各样的商家承包的做生意的,以车主一个人的力量去对抗,跟获得的赔偿相比,司机自己要搭进去更多的精力跟财力。
  
  
  
总结:说到高空坠物这是让很多受害者都特别感同身受的一件事情,透过高空坠物追责可能会导致有很多人直接对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丧失信心的,仅因为高空坠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怎样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如下: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2、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


·故意伤害罪加绑架罪怎么处罚
      一、故意伤害罪加绑架罪怎么处罚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应当数罪并罚,但是法......


·司法笔迹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规定的?
      一、司法笔迹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规定的?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


·一、婚后财产各自分配怎么约定?
      一、婚后财产各自分配怎么约定?婚后财产各自分配的话按照两个人协商的方案进行约定即可。婚内财产协议书里应包含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


·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由父母之间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后裁决。那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针......


·认定工伤申报表格的相关情况
      认定工伤申报表格的相关情况(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类型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找谁赔偿?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