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类型都有什么?

  我们现在的车越来越多,我们中国人也是在吃饭的时候喜欢喝酒。对于喝酒开车我们都知道是称之为酒驾和醉驾的,这两种情况其实是和危险驾驶罪有着一定的联系的。我们国家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类型也有解释。那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类型都有什么呢?
  一、按照刑法分则,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从法理上讲属于行为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是过失犯罪类型的,主观必须是过失。2、从行为条件上来说。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只需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即属于行为犯犯罪类型。3、从危害结果来说。危险驾驶罪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即属于情节犯犯罪类型。
  三、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类型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完善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有着明确的解释,危险驾驶罪的犯罪类型都是有着过失犯罪,行为犯罪和情节犯罪三种类型。所以说,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就应该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
  
  
  
总结:我们现在的车越来越多,我们中国人也是在吃饭的时候喜欢喝酒。对于喝酒开车我们都知道是称之为酒驾和醉驾的,这两种情况其实是和危险驾驶罪有着一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招标需要哪些资料 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招标需要哪些资料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招标需要哪些资料1、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有规划许可证的请提供规划许可证);2、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原件);3、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一式......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一、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应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


·民法典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生存的首要前提是因为有了土地资源,您可以想象生活当中任何的一项生产和活动没有一种是能够离开土地的,现在社会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也必须要与时俱进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才行,因此《民法典》......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是什么??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怎么处理?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一、劳动仲裁裁决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类型都有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