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 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的;
  
  (5)严重超载驾驶 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 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 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 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车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两个罪名,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判处。
  
  如果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可以判缓刑的。
  
  三、“车祸猛于虎”,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酒后驾车撞死人更要处罚。
  
  只有“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普通路人才有安全感,司乘人员才能享受机动车带来的快乐、便捷。
  
  以上就是关于醉驾出了人命坐牢多久的相关资料,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奉劝您一句喝完酒之后千万不要开车,不管喝的多还是少,酒精真的会影响人的判断,而你也很有可能就因为这一时的贪图方便而导致两个家庭的生活被毁掉!
  
  
总结: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解除托收协议怎么写?
      解除托收协议怎么写?一、托收协议概念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的规定,托收协议是指银行和社保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所谓托收是指托收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


·刑事诉讼法资金返还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资金返还等字眼,关于这一问题,其实我们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资金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所持赃款,那么刑事诉讼法资金返还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


·一、离婚子女名下财产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子女名下财产分割可以吗?不可以对子女财产分割,因为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


·现在夏天来了
      现在夏天来了,温度越来越高了,但是现在正是外面建造师的忙的时候,尤其是那些在外面从事劳动的人民,是非常不容易的,那么河南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那,有什么规定吗,相信您非常的关心这个问题......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况是当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的时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况是当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的时间通知劳动者,进行终止合同或者不再续签合同时,所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不是应用于所有的情况,只有当劳动者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职位......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