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制度是从2004年开始经国务院
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制度是从2004年开始经国务院颁布正式施行的。这意味着我国的工伤制度开始成熟,是我国广大劳动者的福音。而公务员是一种较为容易收到工伤的人群,对于工伤制度的相关了解就尤为必要,下面本站的我们将带你充分认识“国家公务员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
公务员受到工伤的认定办法与程序,同样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只是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同时,有许多地方已经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受《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
为保障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从2016年1月1日起,七台河市将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所需资金由财政统一安排,缴费费率为本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0.3%,目前参保人数约3200人。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大大降低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伤风险,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25号)
(一)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二)机关单位未按本条第(一)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机关单位存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机关单位未在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机关单位负担。
(五)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机关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机关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六)机关工作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未超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时限的,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工伤认定。
(七)机关工作人员于2014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经超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时限的,由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工伤确认手续。
在上文中,本站的我们针对“国家公务员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这一问题为您总结了三方面:工伤认定有效时限、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及相关条件限制,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确定伤害的三十日内一定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超出时间限制,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但是工伤认定程序还是相当复杂的,建议您在本站咨询工伤认定方面的专业律师。
总结: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制度是从2004年开始经国务院颁布正式施行的。这意味着我国的工伤制度开始成熟,是我国广大劳动者的福音。而公务员是一种较为容易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应该怎样解决商标侵权纠纷
应该怎样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费用是多少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费用是多少工业用地如果转为商业用地,那么其性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费用也跟地皮本身的价值有关,那么费用究竟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具......
·对海关稽查的结果有怎样的处理方式
对海关稽查的结果有怎样的处理方式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海关在对被稽查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
·关于行为人审车多少钱?
关于行为人审车多少钱?车辆一般都是要进行年审的,关于车辆,因为是一个器械产品,很多东西都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人都是不太懂里面的所以然的,所以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进行审......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亲人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国家公务员工伤赔偿制度是从2004年开始经国务院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