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当今社会,员工辛辛苦苦的为公司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可是,也会遇到那种不良老板不支付员工的薪酬。这个时候,员工就会考虑拿起法律武器,为追回自己应得的薪酬去努力争取。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
   一、拒不支付劳动罪的概念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有关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赃等涉及不同地区管辖的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商请检察院同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3、刑事案件原则上按管辖立案,嫌疑人跨地区实施多起犯罪,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分别立案,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案件,或者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案件,只要受案单位对其中一种罪名具有管辖权,即可受理立案。
  4、同一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双方当事人相互指控对方犯罪的案件,不得由两个以上的公安机关分别管辖或者共同管辖。
  5、同一案件的当事人向几个公安机关报案的,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经查确系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向其他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根据案情和管辖原则移交,或者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确定管辖后的受案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报案人。
  6、各部门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依照《沈阳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执行。但是依照管辖规定由刑侦部门管辖的案件,由发案部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履行立案程序。市局其他业务部门按照管辖分工履行立案程序。市和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案件的级别管辖,依照市局各主管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由市公安局管辖,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直接或牵头办理。
  8、受案单位认为案件不属自己管辖或对管辖有争议的,应当在接受后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有关部门协调或指定管辖的,下级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接受和办理。
  其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属于刑事犯罪了,因此刑事犯罪管辖的相关规定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是相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经触犯了刑法,法律在此类案件上,首先考虑的都是员工,因为那是员工所赢得的报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我国来说,是相当重视的,也在努力规避这些事情,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总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当今社会,员工辛辛苦苦的为公司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可是,也会遇到那种不良老板不支付员工的薪酬。这个时候,员工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何确定法定监护人
      如何确定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制度,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


·告诉才处理的几类自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几类自诉案件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人公司股东变更地址的规定是什么?
      一人公司股东变更地址的规定是什么?一、一人公司股东变更地址的规定是什么?一人公司股东变更地址的规定是需要提供一些资料,这里的资料它具体指的是以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


·聚众传销应该怎么样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是税后的应得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管辖的相关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