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追尾法院如何处理?
  
  追尾,一般负全责。
  
  关于酒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者驾驶证直接吊销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修正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实行拘留处罚,因此,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被终生禁驾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将面临终生禁驾。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者最少罚1000元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首先我们在这里需要告诉您的是,醉驾导致追尾的话,那么一般是负全部责任的,也就是醉驾这一方承担赔偿的全部责任,其次就是醉酒驾驶,根据具体情况,也需要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刑事方面的处罚。
  
  
总结: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醉驾追尾法院如何处理?追尾,一般负全责。关于酒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


·死缓是不是不用死 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需要注意死缓并不是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这仅仅是作为刑事处罚的一种特殊制度存在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犯罪分子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那可以判处死缓。不过这可以说明死缓是......


·怎么延续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
      怎么延续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一、怎么延续医疗事故诉讼时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


·一、离婚起诉三次会自动判吗?
      一、离婚起诉三次会自动判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


·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诉讼离婚要哪些材料
      针对不同情况的离婚夫妻,在实际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自身的情况才行,否则最终就有可能无法顺利离婚。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离婚,其实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些资料。那么一般起诉离婚......


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