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上市发行额有什么要求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总会在面对形式各样的问题时需要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发行债券就是其中一种资金筹集方式,它可以解决公司在资金期限和资金使用范围的局限,而公司发行债券是有一定条件和额度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公司债券上市发行额的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是多少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公司的上市条件
  (一)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二)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公司债券的特点
  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一) 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二) 公司债券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三) 公司债券是流通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四) 公司债券是证权证券。(五) 公司债券由公司盈利偿还,风险高,收益高。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公司债券上市发行额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不论是公司的债券上市还是个人购买公司债券,都希望您能从这片文章里有所收获,当然其中更多的问题还是希望您能从律师那里得到更加专业的解答。
  
  
  
总结: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总会在面对形式各样的问题时需要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发行债券就是其中一种资金筹集方式,它可以解决公司在资金期限和资金使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怎么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在进行房产排名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房产拍卖......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之一,也是用人单位给自己的保障性待遇,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有所区别。南京五险一金查询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


·由于疏忽造成买卖合同无效
      由于疏忽造成买卖合同无效,进而造成的损失理应各方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


·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一、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1、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人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两种情况......


·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1.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2.如......


公司债券上市发行额有什么要求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