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中现有的大量集体土地在经过给农民的分配之后就会把其中的使用权也下发给每个人,但是每个农民所能拿到的土地使用证都是以独立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如果个人丢失了土地使用证就需要由其自主去相关部门补办。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
  
  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
  
  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
  
  相关知识: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
  公民如果在集体的土地上所获得的使用证丢失后就不会影响到集体性质,公民就得按照上述的流程依法完成才能够补办,但是能够补办的公民还必须得具备可以补办的资格作为法律前提。
  
  
  
  
总结:农村中现有的大量集体土地在经过给农民的分配之后就会把其中的使用权也下发给每个人,但是每个农民所能拿到的土地使用证都是以独立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民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名字是公民最重要的身份信号,一般情况下,身份证上的名字一旦确定,就不会改动。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名字存在歧义或者生僻字,给生活带来了一定困扰。这种情况下,其可以向派出所提出改名......


·其实有些人对于监护人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
      其实有些人对于监护人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这也就导致了他可能对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有些模糊,那么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定监护人的意思就是有法律规定来进行的监护,......


·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多久?怎么解决纠纷?
      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多久?怎么解决纠纷?一、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多久如果自力救济与社会救济解决不了民事纠纷,那么就需要公力救济即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是多久呢?民事纠纷诉讼立案时......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


·亲属之间的借条有必要吗?
      亲属之间的借条有必要吗?亲属之间的借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具体原因如下:首先,亲戚朋友之间借钱时,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从善意的角度,都有必要要求或者主动出具借条。其次,关于借条,......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都有哪些?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都有哪些?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加强政府与人民间的联系,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推广,政府的信息公开很大程度上可以拓宽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但是政府的信息公开是有......


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