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他项权证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的内涵是指购房者获得房产的使用证书,房屋他项权证由法律部门统一发放,只有获得者才拥有使用权。其他附属的亲人没有经过拥有者的允许是不可以将房屋进行租出或拍卖。所以房屋他项权证充分保证获得者的权益。那么到底房屋他项权证的法律/作用是什么?以下是说明内容。
  
  一、房屋他项权证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需要持有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部门经办人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之后,出具相关的办理受理单,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回执的受理单及相关的证明和文件到缴费部门缴纳完相关的费用之后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3、审批没有通过的,会另行通知。
  
  二、房屋他项权证办办理的要求
  
  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屋他项权证申请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的登记表;
  
  2、房地产的档案管理;
  
  3、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件;
  
  4、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都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5、抵押人是个人的,需要提交个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夫妻共同房产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抵押人是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结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
  
  6、不是本人办理,委托他人或委托其他单位办理的,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单位的证明及相关的材料。
  
  三、 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全款买房,只要签订了买房合同,交付了首款或者全款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房屋他项权证是作为房屋抵押给银行的一个抵押物的证明,将此证明抵押在银行,贷款还清之后,银行会将房屋他项权证交还本人,持有房屋他项权证的可以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然后会重新给出没有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本。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房产证上会有"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在没有还清贷款注销房屋他项权证的情况下,对房屋是没有处置和交易的权利,不能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到房屋他项权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申请者可以根据以上规定的要素进行相关的准备。另外只有按时完成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才能真正确定房屋他项权证的法律/作用是什么?房屋证书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这与人一生的归属密不可分,所以您应当对此给予充分的重视。
  
  
  
  
总结:房屋他项权证的内涵是指购房者获得房产的使用证书,房屋他项权证由法律部门统一发放,只有获得者才拥有使用权。其他附属的亲人没有经过拥有者的允许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对民事诉讼法证人有哪些要求
      对民事诉讼法证人有哪些要求一、基本要求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


·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中有对应规定人们思想进一步解放,中国的离......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购房行为。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贷款买房......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管理法》相关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房屋他项权证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