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房屋的他项权对于相关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的证明,因为如果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就必须要有一个权利的证明,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一、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撤销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呢? 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对于他项权证注销要多久,也可以从上面找到答。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撤销他项权证的资料
  
  他项权证一般由银行、担保公司匮乏者典当行等债权人处保管,他项权利既是申请确立,也要经过申请被撤销的。房地交交易中心依据的抵押权人提出的撤销申请,注销该房屋原在的他项权利。否则过后他项权利依然存在,不会自动被注销。 这个具体时间就不一定,要看各银行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是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他项权证是把你的房产证到房管部门登记保存,由房管理部门开具一个他项权利证给银行保管,你还完贷款,领到他项权证再去房管部门拿 回你的房产证,这样做,可一防范你将房产证挂失重办。
  
  撤销流程
  
  按揭贷款购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银行没有必要要求贷款人将房产证押给银行
  
  在贷款还清之后,一定不要忘记带上银行开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续。整个流程下来,一般十天左右就可以完成,当然也在的城市只要五天左右。
  首先在这里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我们国家房屋的他项权利,实际上就是房屋进行抵押的一种法定的凭证,所以有相应的房管部门来进行这个证书的颁发,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撤销这个证书的具体流程。
  
  
  
  
总结: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房屋的他项权对于相关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的证明,因为如果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就必须要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交通肇事罪是指什么 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关于交通方面的犯罪,比较常见的就两种,即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其中交通肇事罪往往会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自然在处罚上面也是要比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重一些的。那您知道这个交通肇事罪......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继承自己相应部份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


·商品质量赔偿范围?
      商品质量赔偿范围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下:1、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


·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的标准与其他侵权案件一样,都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高空坠物适用责任原则应当是无过错......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的环节的话,肯定对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您对于自首这种专业的名字可能不太熟悉,但是说到认罪,您都非常了解......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包括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