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邓州省道s240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邓州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同时也为了能够让邓州的交通发展进入到一个更加快速的阶段,现在邓州政府已经规划了多条省道的修建,其中s240省道也是属于非常重要的市政工程之一了。在s240省道的整体规划图纸出台以后,我们认为整个省道开工以后要征用到的土地,正好处于该位置的市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邓州省道s240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一、邓州省道s240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因为关于s240省道的征地补偿标准全部是不一样的,但是所有的流程都是包括告知、签协议以及发放补偿费用等这几个大体的过程。因为s240省道的占地面积不是在同一个地方的,所以途经的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征地补偿的标准。
  
  
  
总结:随着邓州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同时也为了能够让邓州的交通发展进入到一个更加快速的阶段,现在邓州政府已经规划了多条省道的修建,其中s240省道也是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跟黑名单结婚会怎么样
      失信黑名单不影响结婚登记,但是限制高消费,而且个人婚前债务需要由婚后共同财产的个人部分进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意思您也许对民事责任有所耳闻,也大概能了解它是什么意思,但民事责任竞合呢?您对这个词有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将会为您尽力讲解这个词,同时让您了解这个词的法律适用,......


·90天。驾驶证换证根据规定
      90天。驾驶证换证根据规定,驾驶人必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前90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若驾驶人由于服兵役、出国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换证,驾驶员可以在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
      由于上学工作等原因,现在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同时要面临一些验收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二手房验房,其实与对商品房的验房是有很大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验房的过程中都有哪......


·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都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去骗取财产,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罪行,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关系......


邓州省道s240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