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今天来

  今天来,随着温度越来越高,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高温补贴政策,各地的高温补贴政策都不一样,山西高温补助有什么新的政策呢,高温补贴该如何发放呢?我们为您整理出山西高温补助的新政策以及其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伏天”气温高、气压低、风速小,人人应注意防暑降温。然而,“三伏天”仍有劳动者坚守工作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室内工作的司炉工等。按规定,高温工作者可领高温津贴,那么,天多热算高温?省人社厅明确,结合山西省气象特点,每年6月、7月、8月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
  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
  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进入3种误区。一种情况是,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二种情况是,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
  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企业应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企业不能完全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太原市六城区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达1620元。有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效益虽然不好,但已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并且算上高温津贴,员工工资也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声称其工资待遇已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省人社厅明确,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此外,山西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通过这篇文章,可以看出,山西省提高了最低的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已达到1620元,然而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公司不是太好,但仍需要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工作。山西高温补助就为您介绍到这里。
  
  
  
总结:今天来,随着温度越来越高,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高温补贴政策,各地的高温补贴政策都不一样,山西高温补助有什么新的政策呢,高温补贴该如何发放呢?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单位扣工资时最多可以扣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否则对劳动者来讲就是利益的侵犯了。那通常......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目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一、《物权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


今天来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