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家庭装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在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疏忽大意等因素,造成工程质量不过关,或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业主可以在工程质保期内,要求装修公司进行维修。然而很多人对工程保修期的相关知识并不了解,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家庭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家装施工的众多项目中,墙面开裂和房屋渗漏等一直是最常见的问题。实际上,影响这些项目质量问题的因素有很多,除了装修施工材料及人员的经验和技术外,原先的房屋建筑硬件质量也起到很大的决定作用。建筑物的渗水、漏水问题比较普遍,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建筑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对于这部分问题,建设责任主体单位也应承担维修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也进行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顶楼天花板、厕所、墙壁的防渗漏质保年限为五年,电线、水管、空调管线以及精装房的装修部分的质保年限为两年,且在这两年间
  ,一旦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缺陷,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应当承担维修责任,保修费用也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而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各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不能与建筑工程保修期混为一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保修期也有相关规定,比如其中规定屋面防水保修期为3年,墙面保修期为1年等。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好的装修公司,其保修期限一般会比规定的还要长。在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业主也应该向装修公司索要工程保修单,利于出现问题后有效维权。此外,2013年9月我国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也已实施,《规范》显示,装修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装修合同里的保修条款应该对具体的保修项目时间进行细分,有的装修公司的一些保修服务时间就比国家规定的长,而这些都需要在合同里面体现出来。由此可见,工程的质保期内,只要是非人为、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业主都可以根据与装修公司签订的保修协议书到装修公司进行维权。而学习工程保修期的相关知识,可以使业主更好地享受权益。以上为家庭装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的全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在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疏忽大意等因素,造成工程质量不过关,或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业主可以在工程质保期内,要求装修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和吸收公款从表层来看都是直接筹集大众资金的犯罪,所以当前有许多人都无法分清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虽说不会导致什么问题出现,但区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我们需要具......


·债权人下发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人下发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吗?催收通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一、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怎么办?1、离婚时一方有抑郁症并不会受到影响,依旧可以采取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抑郁症是一种医学上的情绪障碍,它无法靠......


·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一、交强险优先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因此伤残或者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


·工伤认定 管辖 贵州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管辖贵州的规定是怎样的?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


家庭装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