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因为,有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当地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所以在羁押的时候不会去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那些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省份的公安机关发现了的话也会临时的进行异地羁押的。但是目前相关法律当中其实对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明确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一、异地临时羁押手续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
  
  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
  
  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通知书》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
  
  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罪犯,异地看守所凭刑事再审的诉讼文书、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案件的手续收押。
  
  10、判决前已经羁押的罪犯留所服刑的,凭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收押;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需要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收押。
  
  已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因发现新罪需要解回看守所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因其他案件需要解回配合侦查的,凭办案机关的公函收押。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印章不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异地羁押的条件: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
  
  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
  
  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
  
  说的是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不是应该。
  
  也是针对一些临时异地羁押的时候需要的手续,一般是需要有两个公安机关部门共同审批的拘留证和逮捕证,但如果不是临时的异地羁押,其他情况下的目前就还是按照正常的羁押的程序来办理,此外就有什么其他的法律规定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因为,有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当地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所以在羁押的时候不会去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申请学历公证几天可以拿到公证书?
      现在国外的野鸡大学非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留学生的时候,往往会要求求职者提供一份学历公证书,这样可以更好的审查其学历背景外。留学生可以到常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学历公证,这中间公证处会......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
      民事诉讼状要求有哪些一、概念解释诉讼状又叫“状子”或“状纸”是原告及他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形式,又称“起诉书”。一般说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文件称之为起诉书,而把公民个人......


·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虽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点劳动合同法当中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给员工支付工资的时候,是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各方面本身就是劳动关系当中的关......


·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逃税罪在每一个国家都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对逃税的行为绝不姑息。我国每年逃税的金额非常多,而且刑事案件也是极其多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就问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


·并购基金是什么意思,并购基金有什么特点?
      并购基金是什么意思,并购基金有什么特点?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