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区别是什么?

  
  房屋的他项权证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使用频率非常的高,他项权证也是一个有时间期限的证书。那么关于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区别是什么?不动产的登记就是房屋产权证书还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二合一,变为了一个证书,而房屋他项权证适用于抵押的证书。
  
  
  一、 房屋他项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区别就是:
  
  
  1、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不动产登记证明: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各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原本,购房者买房后解决产权证,需要解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解决产权证,申请解决产权变换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他项权证是很多人要贷款买房,银行需要申请人提供抵押或者是担保人担保物,通常都是他项权证作为抵押,到相关的房管局办理登记之后,申请人贷款到银行还款完毕之后可以依法注销。
  
  
  
  
总结:房屋的他项权证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使用频率非常的高,他项权证也是一个有时间期限的证书。那么关于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区别是什么?不动产的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以......


·会计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会计司法鉴定,是维序我国市场经济良好发展的方法之一。它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在对公司有着制约和监督的作用。那么,什么是会计司法鉴定呢?会计司法鉴定的标准又是......


·今年的职务侵占罪会不会减刑
      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以减刑。刑罚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


·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2023
      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2023一、业主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


·一、驾照过期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负全部责任吗?
      一、驾照过期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负全部责任吗?驾照过期出了交通事故也不一定要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是: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


·民事诉讼质证的技巧有哪些
      民事诉讼质证的技巧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质证的技巧有哪些按照学理上的通常理解,证据应当具备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因此,质证活动......


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区别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