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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现下非法集资也真可谓是无孔不入了,在民众对于房地产相关政策都草木皆兵的情况下,有些人就打着以开发房产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所谓的房屋预售或者告诉民众共同团购的话可以优惠等这些形式本质上有可能就是非法集资的圈套。而且,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也就是包括一房多卖或者所谓的分割销售等。
  
  
  一、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
  
  
  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
  
  
  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关于利用房产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的这个问题,在以上文章当中简单的给您进行了分析。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我们相信有很多人在生活中是听到过类似的噱头的,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还是比较鲜明的,现在还有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众筹买房等这些宣传手段,您有的时候不能对于房子一味的关注房价上面的优惠形式,房产领域的非法集资就是利用了某些受害者的这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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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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