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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解读:社保法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二、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三、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综上所述,关于河南社保补缴政策的陈述内容,其他省份的群众也可以以此为参考,虽然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但是社保补缴政策是正对全国省份的。同时在关于补缴政策的实行中,对相应补缴人员的年龄是有限制的,对于补缴的月份越早的人来说,准备的材料也是相应增加的。
  
  
  
  
总结: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不一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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