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股不同权公司法规定属于有效吗?

  
  根据我国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占比与股东股权相挂钩,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也有部分情况是同股不同权的管理方式。那么,您知道同股不同权公司法中有效吗?按照相关规定,同股不同权在特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应当符合在公司设立的股东协议明确陈诉。
  
  
  1.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约定形式,应当在公司设立的股东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必要时可以写入公司章程。
  
  
  2.只有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的约定才有效。
  
  
  一、“同股不同权”约定,有效吗?
  
  
  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实际上,一般情况下,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是一致的,但是股东之间完全可以作出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约定,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否则,可能出现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情形,大股东凭借多数的投票权作出大股东多分利润而小股东少分利润的决议。在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作出自由约定,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功能的实现,并非规避法律的行为,应当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实现出资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分红权比例的不一致,只是需要在章程中,要明确约定:各股东按如下比例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加注册资本优先认缴权、转让出资时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二、具体《公司法》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总之,约定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约定形式,应当在公司设立的股东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必要时可以写入公司章程。
  
  
  2.只有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的约定才有效。
  
  
  综上所述,对于同股不同权公司法的解释想必您已经详细了解。在国外的部分企业中也有同股不同权的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大部分都是事先签订相关协议确保以后不能出现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现象。当然在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是没有公司最高管理人的权利大的。
  
  
  
  
总结:根据我国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占比与股东股权相挂钩,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也有部分情况是同股不同权的管理方式。那么,您知道同股不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去哪里拿?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去哪里拿?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要求留下联系人电话的,所以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工伤鉴定书。工伤鉴定书一式四份,职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事劳动能力鉴定......


·犯罪的着手和预备的界定两者是一样的吗?
      犯罪的着手和预备的界定两者是一样的吗?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其特点是: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


·一、要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
      一、要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


·交通人伤事故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交通人伤事故医药费全额报销吗?医药费一般不是全额报销的,一是,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加在一起最高......


·放高利贷是会被刑事处罚吗
      放高利贷是会被刑事处罚吗?1、放高利贷一般是不会被刑事处罚的,因为中国《刑法》并没有高利贷罪的规定,即高利贷并不入罪。通常所说的4倍,既不是判断罪与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据。但......


同股不同权公司法规定属于有效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