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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醉驾定性

  高速公路上醉驾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高速公路上醉驾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因此属于危险驾驶罪。
  
  二、高速公路上醉驾处理方法
  
  高速路上查出酒驾扣12分,需要驾驶人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恢复驾驶证资格,但是暂扣的驾驶证要过了禁驾期才拿得到。
  
  醉酒驾驶撞人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八种醉驾从重处罚:
  
  (一)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二)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三)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四)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五)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七)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高速公路上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酒驾上高速由于醉酒后意识不清醒,头脑不清楚,对路况判断不明确,可能造成一系列危险后果,发生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所以您要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关于更多高速醉驾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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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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