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公司法人股东能否为公司提供担保

  其实公司法在实质上是能够微观的体现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些模式的,特别是我国将公司法人人格化了以后,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展开相关活动的时候都已经受到了相应法律制度的约束。新公司法修改以后,公司法人其实能够为股东或者是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是要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一、在我国公司法人股东能否为公司提供担保?可以。《公司法》规定: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公司私自为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吗?《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由此可见,公司法人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时候,只要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的话就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说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公司法人就私自被相关股东进行担保,那带来的相应损失肯定是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关于公司法人对外担保的这件事情,也应该在公司章程当中详细的约定清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其实公司法在实质上是能够微观的体现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些模式的,特别是我国将公司法人人格化了以后,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展开相关活动的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打架民事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
      打架民事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打架民事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打架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故其律师费用应按照如下标准收取:(一)律师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


·如果双方或是一方在异地上班的,想要离婚的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如果双方或是一方在异地上班的,想要离婚的可在异地起诉离婚吗?当事人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起诉。如双方都离开超过一年的,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就可以在你所在地起诉,因此......


·我们平时闯黄灯是否违章
      我们平时闯黄灯是否违章我们您都知道,开车过马路时闯红灯算是违章,要扣分处理的。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一些车经过人行道的途中就会亮起黄灯,如果穿过去就是闯黄灯,那么,我们平时闯黄灯是否违......


·气胸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气胸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


·酒精浓度180能否判缓刑?
      酒精浓度180能否判缓刑?应当根据实际的判罚情况而定,如果判罚结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则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


·好意施惠承担多少责任?
      好意施惠承担多少责任?好意施惠承担自己过错部分的责任,这也就同时意味着,如果说当事人自己并不存在这一定的过错的话,他根本就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我国民法当中106条作出的明确规定,......


在我国公司法人股东能否为公司提供担保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