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31条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身边肯定有很多的案件发生,往往都是由民法总则来进行解决,因为民法总则针对的一般都是我们平常生活当中的事情。就比如说监护权的问题,在民法总则31条当中就有规定,对监护权有争议的是需要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的。那么民法总则31条的内容是什么?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怎么办?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当然,未成年人的父母亦可用遗嘱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指定上述人员中的某人或上述人员以外的人担任监护人。只要该项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指定应受到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于民法总则31条的规定内容就是以上文章的说明了,监护人的问题其实在现在的发生概率很高,因为我们国家现在的离婚家庭是非常的多的,离婚有孩子的家庭一般都会对监护人方面有纠纷。我们如果陷入了监护人的纠纷的话我们就一定要对这个事情有了解。
  
  
  
总结:我们身边肯定有很多的案件发生,往往都是由民法总则来进行解决,因为民法总则针对的一般都是我们平常生活当中的事情。就比如说监护权的问题,在民法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
      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一、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是什么?稿酬收入与著作权收入区别主要有:1、标准不同。首先稿酬收入是指文字字数的收入,一般微乎其微,10万字大概100元每......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
      现在很多夫妻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而离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处于分居的阶段,导致感情变淡甚至破......


·一、兼职可以随时辞职离职后有工资吗?
      一、兼职可以随时辞职离职后有工资吗?没有工资,辞职后就属于是失业人员,不属于是任何一个用人单位的员工,所以也没有单位会发工资。一般来说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


·依法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宣判也不会公开吗?
      依法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宣判也不会公开吗?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1.审判公开的例外:(1)涉及国家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


·申请做笔迹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
      申请做笔迹鉴定可以用复印件吗?申请做笔迹鉴最好提供原件。一般来讲,复印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或对方认可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总则31条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