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

  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社会抚养费性质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社会抚养费用在一定程度是对国家政策的支持,一定情况下,也是对于社会经济情况的相对调整。社会抚养费用在于一个家庭超出了政府需要投资的支付金额,所以需要当事人进行补偿,从而让政策得到响应,让公众对于这样的政策拥有印象,从而真正得到管理效应。
  
  
  
总结: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2023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
      一、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


·子女成年和未成年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子女成年和未成年继承份额是一样的子女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未成年人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考虑到其生活和教育的费用,在分配遗产时,......


·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渐演变和完善,对人们的行为举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一般来讲寻衅滋事都是十几个人在一起,并且他们的心理就是想称王称霸,故意挑衅其他人,好收取保......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工程在建筑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建筑方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建筑施工等事宜,在建筑完工后还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而这个时候往往都会参考建筑工程装饰装......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


·法律诈骗罪是如何处罚的
      现实生活工作中,诈骗行为是很多的,而现在诈骗呈现出了新形式,包括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等,每年上当受骗的人也是很多的。而其中要是被认定构成诈骗罪的话,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


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