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曾经醉驾移民会有什么影响吗?

  一、曾经醉驾移民会有什么影响吗?
  
  
  所有的国家移民,对无犯罪的要求都是要求提供无刑事犯罪公证件,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公证处才会出具公证件。常规来讲,醉驾分为几种程度,如果只是行政拘留性质,其实还没构成刑事犯罪,所以派出所或公安局仍然可以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但如果醉驾已经到了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伤害的程度,就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了,先去当地的派出所和公安局开一下无刑事犯罪证明,就知道自身的情况了。
  
  
  二、醉驾的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三、拓展资料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三、醉酒的危害:酒精过量,会程度不同地造成心率加快,皮肤升温,神志不清,控制力减弱,动作不协调,或出现疲劳、恶心,严重的还会出现中毒现象。
  
  
  移民需要开具没有刑事犯罪的证明,醉驾虽然已经记入刑法,但是醉驾的处罚还是分程度的,只是醉驾的话,没有其他妨碍公务或者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态度良好的,只是简单地行政拘留,是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局开证明的。
  
  
  
  
总结:一、曾经醉驾移民会有什么影响吗?所有的国家移民,对无犯罪的要求都是要求提供无刑事犯罪公证件,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宁夏有着“塞上江南”的美誉,矿产丰富,地貌多样。政府为了公众的利益会征用一部分土地进行合理利用,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今天我们就为宁夏的朋友带来宁夏最新征......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可能您不知道,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需要进行治疗的时候会耽误对方上班的时间,由此就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因此在具体赔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而计算误工费......


·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一、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的环节的话,肯定对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您对于自首这种专业的名字可能不太熟悉,但是说到认罪,您都非常了解......


·驾驶员被拘留15天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驾驶员被拘留15天的违法行为有哪些?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


一、曾经醉驾移民会有什么影响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