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法院主导并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申请国家赔偿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由于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或公共权力时给予违法行为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5、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6、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综上所述,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维权救济的手段很多,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手段。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不法侵害,导致错误羁押的,被无罪释放后可以找有关部门赔偿。这里要注意一个时效方面的限制,提出申请的最长时效是两年,过期失效。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一、劳动争议案件案例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6月24日,......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
·私人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私人借款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如今,私人之间借款是很常见的一件事,好多人都会把自己手里闲置资金借出去,赚取一些利息。私人借款必须签订借款协议,确保自己的资金有保障,但是好多人不会......
·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分财产吗?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分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这些情况土地确权不予登记该如何解决?
这些情况土地确权不予登记该如何解决?1、在二轮承包的时候没有能力承包土地的低保、五保户等弱势群体,不能给予确权登记。2、在二轮承包时没有承包到户的土地,不仅不确权,还要被集体回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
申请国家赔偿是什么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