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法盗窃罪量刑2023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刑法盗窃罪量刑(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二、盗窃罪的数额是如何规定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对于大多数的盗窃行为来说,实际要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必然就要求盗窃的数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否则的话只会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而不会认定构成盗窃罪。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如果是特殊情况下的盗窃,包括扒窃、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等,那么只要实施了相关的盗窃行为,就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犯罪。
  
  
  
总结:一、新刑法盗窃罪量刑(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合同无效该如何确认 无效合同确认中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合同经签订后不一定会完全生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还可能会无效。如果发生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就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具体来说,合同无效该如何确认呢?为了避免在确认合同无......


·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流程
      我们经常到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和问题,当我们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何才能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呢?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问题,今天就由我们来向......


·现行的交强险最高赔偿包括哪些
      现行的交强险最高赔偿包括哪些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财产以及被保险车辆的财产遭受损失。3.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停业,停驶,停水,停......


·辞退有过错的员工需要补偿金吗?
      辞退有过错的员工需要补偿金吗一、辞退有过错的员工需要补偿金吗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有书面的证据证明,则公司是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孩子实际需要多少钱;二、父母双方能够负担多少;三
      孩子实际需要多少钱;二、父母双方能够负担多少;三、其生活的地区的生活水平的高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可以根据其收入状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医疗机构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
      医疗机构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新刑法盗窃罪量刑2023是如何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