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
  
  
  1、专人负责
  
  
  就是入职有专人负责,而转正是将员工从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规模,哪怕到了五六十,七八十人,应该设一个专职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或者负责的部门,把入职这事做到位。如果公司比较大,大集团的总部部门都有部门助理,可以处理协助入职的新员工做入职工作。但是一定要有专人负责,这样让新员工觉得有人负责,有人关心。
  
  
  2、流程和文档要齐备
  
  
  上面已经介绍过offer准备、入职指引、导师安排、新人培训等资料要能及时到位。新员工入职之后,给他一份入职指引或者员工手册,方便新人及时了解一些必要的信息。有些公司员工入职的时候会签一个遵守公司制度的文档,实际上就是员工手册。签完之后把那份签名版回收,剩下的部分就留给新员工。新人要有培训,导师要指派,这样新人来了之后,能够迅速地克服陌生感,觉得自己是在自己的公司,而不是个外人,迅速建立归属感。
  
  
  3、评估要科学
  
  
  新员工来了之后,至少要给新员工做一个试用期的工作计划安排,用多长时间做什么事,不能来了之后随便干,没有评估的环节,试用期后就说不行,你不合格。如果新员工较真的话,你还真没办法把人给开掉。试用期转正也是有要求的,所以评估要科学,这块应该做到位。
  
  
  相关信息:
  
  
  新员工招聘流程
  
  
  人事部负责调研分析公司每月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根据人力资源需求报告拟定月度招聘计划,全程负责公司月度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确定招聘计划阶段
  
  
  招聘计划要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和招聘人员数量,确定选择招聘渠道。可通过招聘广告、人才交流会、网络进行招聘。
  
  
  收集应聘资料
  
  
  招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要求进行简历筛选,筛选简历时一般从性别、年龄、工作经验、文化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转正跟入职的区别在于,转正是通过实习期成为正式员工的过程,而入职是成为该公司的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一般都是离职后转入新公司工作的。转正的一般都是刚接触这一行业,在经过实习期的实习员工后,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
  
  
  
  
总结: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1、专人负责就是入职有专人负责,而转正是将员工从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规模,哪怕到了五六十,七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有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否则......


·朋友打架我拉架有事吗
      朋友打架我拉架有事吗?在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通常会请一两个朋友到一起聚一聚,说说话聊聊天,偶尔也会喝一点酒,但有的人会在酒后打架,打架时为了避免伤到双方,我们都会进行拉架,那么有的......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么?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要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展开讨论,并审议相关事项。如果公司经营中出现重大变化,则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商议......


·什么叫绩效工资
      什么叫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Meritpay)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Appraisalrelatedpay),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


·被前车遮挡误闯红灯怎么办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


·增加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增加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条件有哪些?1、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2、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