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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到底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哪些在两个人结婚后依然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说说。首先,夫妻两个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奖金和红包等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各种津贴、购房补助、互助金等以各种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都被定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次,从事一些生产和经营方面的收益,比如开了一家店或开了一家公司。其中的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资本收益中的股份、股权还有股票债券收入等。还有知识产权收益中,由知识产权而获得的一些经济利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在夫妻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继承的财产;并且继承的财产一定要是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如果夫妻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即继承财产的合同没有产生法律效应,那么这份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民法典》里规定,某一方的在两个人结婚之前的财产;某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比如患病、摔伤等,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继承权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只归夫妻两个人的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有某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要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东西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女方收藏的高价值女式钻戒,收藏价值很大,就不能仅仅因为是女性款式而把它归于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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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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