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

  
  一、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
  
  
  不是企业的合并和企业改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
  
  
  企业合并亦称 “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企业合并的结果是,新企业的资产等于各个合并企业的资产总和。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 (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解散的企业称为被合并企业,继续存在的企业称为续存企业。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效应,主要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二、企业改制
  
  
  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不同所有制成份的企业来说,改制适用的程序和参与的主体不尽相同,而不同的改制目的也可能导致改制程序和参与主体存在差异。改制重组的一般程序如下(以改制成有限制责任公司为例):
  
  
  1、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产权界定;
  
  
  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
  
  
  5、资产确认: 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6、名称预先核准;
  
  
  7、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专用帐户、验资;
  
  
  8、填写工商改制登记表式文件;
  
  
  9、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10、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的合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对各方合作的企业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但如若不是企业已经到了濒临破产,不适合市场竞争体制的情形下一般是不会改制的。国有企业合并的案例相对少见,而说到企业合并,大多都针对民营企业,但企业的改制基本上就是国有公司。
  
  
  
  
总结:一、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不是企业的合并和企业改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企业合并亦称“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严格来说现在的所有在岗人员应该都是合同工,但是劳动合同制员工签约时间长,有合同做保障。因为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达......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标的额是指什么?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标的额是指什么?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交通事故的诉讼标的额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因造成人员伤亡而需要进行赔偿的金额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


·草原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草原使用权可以继承吗?1、草原使用权可以继承,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使用权,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2、农村集体土地(草......


·一、工伤保险赔偿最高多少钱?
      一、工伤保险赔偿最高多少钱?工伤保险最高赔偿职员60个月的工资,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


企业的合并是否属于企业改制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