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但是前提是父母双方必须就此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家庭因为离婚而导致孩子只能跟随一方生活后,可能会因为父母作为个体再次结婚后必须将孩子的抚养权重新协商归属,此时只能通过双方私下的商议而无法直接找法院解决的,因为再婚在法律中只是个人的行为而不是法定的可变更事项。
  
  
  
  
总结: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但是前提是父母双方必须就此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交通事故提供误工证明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事故提供误工证明以什么为准?(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刑诉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刑诉法是我们很熟悉的一种法律,是专门为刑事诉讼而制定的,刑诉法基本涵盖了刑事诉讼的流程、证据、措施等各项内容,法院、检察院、派出所等政府机构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都要依照刑诉法......


·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抚养义务吗
      对于有些比较畸形的家庭关系来说,其中有一方就会觉得只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整个家庭才是绝对完整的,如果婚姻关系破碎那么自己甚至会把亲生的孩子也拒之于门外。问题是比较不幸运的坚决要离婚的这......


·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


·一、劳动合同顺延3年的情况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顺延3年的情况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但是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情形的劳动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届满也不能终止,并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顺延制度。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