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注册公司法人占多少股份

  
  一、合伙注册公司法人占多少股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公司的分红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三、合伙企业的分红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般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本身我国公司法当中就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法人代表是必须来自于公司的股东的,各位合伙人在认领了自己的出资额度以后,所占股份要结合最后总的出资额度体现在公司章程当中。法人代表是不是公司的股东都无所谓,但是所占股份对合伙人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在没有实际出资之前,不能仅凭是法人代表的身份就去判定所占股份的多少。
  
  
  
  
总结:一、合伙注册公司法人占多少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合伙企业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怎么办?1、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可以起诉解决,依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是可以由双方私下处理的......


·自然人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自然人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一、自然人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对于欠钱不还一千五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一千五怎么办?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该怎么认定
      实践中不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他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的行为,具体来说,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应该要怎么认定呢?一般来说,恶意串通合同的订立都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工程验收是一个工程完成的重要步骤,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进行检测验收。煤矿井巷工程因安全问题隐患较大,所以在质量验收过程中更应该严格......


·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


合伙注册公司法人占多少股份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