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车辆转户的条件是什么?

  醉驾车辆转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机动车自转出之日起,90日内未到本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第四十三条规定: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转出和转入。
  
  
  (一)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据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二)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留存。对转籍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车辆的转户一般情况下会与车主的违法行为相结合,所以自己要积极主动的了解有关的规定,所以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程序咨询,减少自己车辆转户的损失,只要自己的车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进行转户。
  
  
  
  
总结:醉驾车辆转户的条件是什么(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以分割的财产需要是夫妻系所有权人的财产,......


·有抚养权但不一起生活法律做了哪些规定
      夫妻关系解除与否都不影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法律对于抚养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抚养权但不一起生活法律对这样的行为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呢?抚养权是以孩子健康......


·和军人离婚财产咋分,国家如何规定?
      虽然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这也不是禁止与现役军人离婚,而通常与现役军人离婚的需要经过现役军人的同意,当然要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则例外。不管是与谁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


·一、醉酒驾车判刑多长时间?
      一、醉酒驾车判刑多长时间?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亲戚欠钱不还还拉黑找不到人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还拉黑找不到人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


·宅基地征收,钱归我还是村委会?
      一、宅基地征收,钱归我还是村委会?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


醉驾车辆转户的条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