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
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主要是:
(1) 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2) 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3) 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
(4) 系争商标申请人具有恶意。
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系争商标的,应自系争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3、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判定
3.1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是指在中国已经使用并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的未注册商标。
相关公众的判定适用《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审理标准》3.1的规定。
3.2认定商标是否有一定影响,应当就个案情况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因素为前提: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情况;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和地理范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时间、方式、程度、地理范围;
(4)其他使该商标产生一定影响的因素。
3.3上述参考因素可由下列证据材料加以证明:
(1)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进帐单、进出口凭据等;
(2)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范围、销售渠道、方式的相关资料;
(3)涉及该商标的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及其他宣传活动资料;
(4)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参加展览会、博览会的相关资料;
(5)该商标的最早创用时间和持续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
(6)该商标的获奖情况;
(7)其他可以证明该商标有一定影响的资料。
3.4 用以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材料,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5商标是否产生一定影响原则上以系争商标申请日为准予以判定。
4、恶意的判定
判定系争商标申请人是否具有恶意,可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
(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
(3)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发生过其他纠纷,可知晓在先使用人商标;
(4)系争商标申请人与在先使用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
(5)系争商标申请人注册后具有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利用在先使用人有一定影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误导宣传,胁迫在先使用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向在先使用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或者侵权赔偿金等行为;
(6)他人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
(7)其他可以认定为恶意的情形。
5、利害关系人的判定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商标所有人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系争商标。下列主体为利害关系人:
(1)有一定影响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
(2)其他有证据证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应当以提出评审申请时为准。但于案件审理时已具备利害关系的,也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五、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综上所述,对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对合法公司商标权益进行侵害的恶意抢注行为必须用规范的法律来加以约束,否则商标管理的秩序将出现难以协调的混乱,尤其是那些商标比较出名且具有经济价值的公司会因为商标被抢注而严重损害其财产利益。
总结:一、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主要是:(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2)系争商标与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如果前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前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
·在我国如何防范网络金融传销诈骗
在我国如何防范网络金融传销诈骗我们从某一种角度上来说,其实网络这一平台也为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平台,尤其是通过网络实施传销和诈骗,这是目前在网络领域犯罪案件当中的一个......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一、拆迁纠纷存在的主要原因1、当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通货膨胀与日俱增,建房的成本也......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老人在超市摔伤的赔偿规定?
老人在超市摔伤的赔偿规定?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审判的时候,审判的结果是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该行为人所犯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甚至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所说的十恶不赦。针对......
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