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不可以在外地做;
  
  
  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事故造成了工伤,是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一般认定的部门就在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才可以,在做认定之前是一定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和信息在工伤之后30日之内提出申请,这样工伤部门才会受理,然后再进行审核。
  
  
  
  
总结: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不可以在外地做;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样?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样??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


·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
      一、两个小孩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


·一、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
      一、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放弃财产继承权担保人是不还款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


·法律上手写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法律上手写遗嘱怎样才能生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出来,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


·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如何量刑
      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如何量刑一、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如何量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工伤认定外地可以做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