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在缓刑期间有工资吗

  当事人在缓刑期间有工资吗
  
  
  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他的职务也就自然撤销,只能安排不延缓职务的工作。除了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以外,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他做一定的技术工作,另外,被判缓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
  
  
  如果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可以恢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可以开除公职。由于被判处缓刑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工资级别都没有确定。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国家在此类问题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虽说是缓刑但是只要自己的劳动合同的没有解除,那么自己就可以进行一定的利益维护,工资自然就会拥有,但是在一定层面上会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国家的工作人员,所以自己在问题的解决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结:当事人在缓刑期间有工资吗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城镇的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城镇的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父母过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独生子女想要继承父母财产的话,可以提供遗嘱或者遗赠的证明来进行继承,此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2.犯......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样本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醉酒驾驶没有酿成事故属于什么行为?
      在如今,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快速,交通也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多的人也都会选择自己驾车出行,但是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开车,国家为了驾驶安全,对驾驶车辆的人都是需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自己驾车......


当事人在缓刑期间有工资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