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案件被发回重审可以取保吗?

  案件被发回重审可以取保吗?
  
  一、案件被发回重审可以取保吗?
  
  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如果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刑事案件发回重审能取保吗。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二、《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违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正件、驾驶正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现实中的很多案件在国家机关的审查之后仍然没有获取到足够的证据可能会被法院裁决要求重新审理的,此时嫌疑人在被关押的过程中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且可能面临的刑罚较轻,在提供了必要的担保之后也就获得了取保的资格。
  
  
  
总结:案件被发回重审可以取保吗?一、案件被发回重审可以取保吗?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如果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过程是什么?
      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过程是什么?(一)定义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


·被家暴老公起诉离婚妻子可以反诉吗
      被家暴老公起诉离婚妻子可以反诉吗一、被家暴老公起诉离婚妻子可以反诉吗?被家暴老公起诉离婚的妻子可以反诉,反诉的条件是:(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


·如果协商一致要办公证
      如果协商一致要办公证,建议直接联系公证处。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离婚协议书也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是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通常在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有......


·被害人的行政处罚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被害人的行政处罚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在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一些事情产生纠纷,那么在经过权威协调后纠纷中的被害人觉得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便会申请上诉重新协调纠纷。对被害人的行......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试用期,想必您并不陌生。用人单位为了更加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在录用员工之后,会给予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表现良好,符合公司的预期,公司就会给予转正。那么我国法律新入......


案件被发回重审可以取保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