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时间久了也许会发现彼此并不是最合适的
夫妻时间久了也许会发现彼此并不是最合适的,便想离婚,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一旦女方尚在怀孕期间,这件事就另当别论了,那么关于起诉离婚妊娠期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般来说这个情况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讲,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二是讲,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三是讲,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妊娠期的规定您还是有必要看一看的,毕竟女性一旦在怀孕期间,身体机能就会下降,进而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女性都是比男性会出现弱势,所以国家就规定了这样一条法律来保护女生的权益,倒是一件好事情。
总结:夫妻时间久了也许会发现彼此并不是最合适的,便想离婚,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一旦女方尚在怀孕期间,这件事就另当别论了,那么关于起诉离婚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包括:1、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是符合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2、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3、可以通过当地工商局......
·有。需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
有。需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
·母亲遗弃患病儿算遗弃罪吗
母亲遗弃患病儿算遗弃罪吗根据我国法律,母亲遗弃患病儿算遗弃罪。一、母亲遗弃重病孩子是否算遗弃罪要看是否符合构成遗弃罪的客观要件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
·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2、企业简介(附验资报告、企业章程)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
·监视居住传讯目的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传讯目的是什么?监视居住传讯是为了传唤去了解有关的事情等目的。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在建筑楼群内做好绿化是现今建筑规划的必备要素,随着市民对于生活质量要求的逐渐提高,对于绿化工程的质量也会较严格。绿化工程质量有专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于绿化......
夫妻时间久了也许会发现彼此并不是最合适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