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管是无固定劳动合同还是有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自愿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总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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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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