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救助,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威胁他人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当然,也可以向亲人家属求救,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第一时间介入解决。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起诉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离婚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一般有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两种方式。起诉离婚是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如果遭到另一方的威胁和恐吓,是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的,这种威胁恐吓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罚,同时保护自身安全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总结: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救助,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威胁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进行质押,而股权作为权利当中的一种,理所当然的可以出质。但在将股权出质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证件。那到底此时需要的证件包括哪些呢?......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追偿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追偿期限有时间限制吗?有,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


·出轨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我国如今频繁发生的现象,而离婚的原因不计其数,有的是因为双方的生活习惯难以接受,双方家庭的不合适,更多的一个原因是其中有一方出轨引起的离婚,在离婚时就需要分割财产,对于出轨一......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怎么样进行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
      证据是量刑定罪的最终依据,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一般刑事案件都比较重大,所以其更加的注重证据,但是在长期的办案中,因为种种原因,总有一些证据不让对方信服,而公权力机关因为其强势,就认......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


一、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