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一般无法反悔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夫妻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
  
  离婚补偿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补偿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离婚补偿协议书与普通的协议书在格式上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在内容上侧重于离婚补偿。那么,离婚补偿协议怎么写,咋写,需要什么?
  
  1、离婚补偿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补偿协议无效。
  
  3、补偿的原因及理由需要说清楚,此时的原因理由日后如果出现纠纷,可以作为索取补偿的证据。
  
  4、离婚补偿的数额、补偿方式及补偿时间。
  
  5、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很多朋友只喜欢离婚补偿协议书范本,认为省时省力,殊不知用离婚补偿范本的,可能并不是很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来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任何自愿签订的协议都不得轻易反悔的,所以没有想好的话,就不要承诺离婚以后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一样的,如果当初双方签订的有经济补偿协议书,但是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以后对方坚决不执行的,可以凭借离婚补偿协议书提起诉讼,强制要求对方执行。
  
  
总结: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一般无法反悔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一、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这是指受让人而言的,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提出......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在意起来,特别是死后对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问题,也是非常的担心的,不少人选择将动产或不动产以遗赠的方式交给现在抚养自己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需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的时间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


·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同时行为人主观方面也是存在直接故意,即存在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而在职务侵占罪当中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那么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呢?我......


·社保包括哪些保险,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
      社保,也即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社保的缴纳不具有强制性。谈到社保,相信浮现在您脑海之中的是养老保险,但实际上社保八包含的内容不仅......


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