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聚众斗殴导致轻伤要判多久

  一、聚众斗殴导致轻伤要判多久
  
  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二、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四)、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在聚众斗殴的情况下,必然会对参与斗殴之人进行处罚,具体就包括了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当然一般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
  
  
总结:一、聚众斗殴导致轻伤要判多久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关于违法校车超载处罚制度是什么?
      关于违法校车超载处罚制度是什么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校车安全的注重度,其实在校车的管理上也应该引起国家和社会相关人员的重视。各大学校会有自己专门配备的校车,对孩子的上下学进行接送。但是......


·正规上市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正规上市公司法人章有几个?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与其他企业的通力合作,然而公司在对外的合作交往中又离不开印章。当签署合同、制定规则等重要文件时,必定用到公司的印章,盖上印章就代表该文件......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亩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亩2020年1月1日起,新版本《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了很多新变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


·房改房一方去世先继承人员的范围是哪些?
      房改房一方去世先继承人员的范围是哪些?房改房一方去世先继承人员的范围是还有父母和子女。上市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


·国企职工有时不免会犯错,醉驾就是时有发生的行为。当国企职工醉
      国企职工有时不免会犯错,醉驾就是时有发生的行为。当国企职工醉驾时,他们会受到与普通老百姓相同的惩罚,比如说罚款、拘留、教育和吊销驾驶资格证等。但由于国企人员工作与身份的特殊性,他们......


·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合同当事人不能按时履约时负有哪些义务?
      合同当事人受到疫情影响不能履约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因受疫情影响发生履约障碍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


聚众斗殴导致轻伤要判多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