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
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
代通知金按照天数计算的方式是不正确的。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与天数无关,只与劳动者离职上月的工资金额有关。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否则的话是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未提前30日解除均须支付经济补偿佥吗?
是不是只要企业未提前30日即需支付“代通知金”呢?回答是否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的须支付“代通知金”。除该条以外,均不需另支付“代通知金”,如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纪解除、各种合同终止等。
第二,企业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的,可否主张“代通知金”呢?
不能主张。从制度创设目的来看,“代通知金”要是为保护特定情形下被解除劳动者的利益。因此,若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认为劳动关系没有必要再维持30日,不愿继续履行30日,主动提出当即结束劳动关系,这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放弃。此时劳动者提出“代通知金”请求的,该主张不应再被支持。
第三,劳动者主张“代通知金”时,又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能被支持吗?
首先,从法理层面而言,在劳动者符合特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即在合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有权主张“代通知金”。而赔偿金系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被确认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权利。对于同一种解除,劳动者不能既主张合法解除进而主张“代通知金”,又主张违法解除,主张赔偿金。
第四,只要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否主张“代通知金”?
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和法院对于仅满足实体要件,但未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程序要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认定为违法解除。换言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客观情形,用人单位最终的解除依据亦为该条,且满足该条的程序性规定,该解除行为方才系合法解除。如上所述,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可主张“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而应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第五,“代通知金”的标准是什幺?
代通知金的不长标准是上一个月的工资,关于“上一个月工资”如何理解。法条中规定系“上一个月”,因此不论解除当月是否满月,均以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代通知金”。如4月份离职,那么上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指3月份,无论员工是4月1号离职还是4月30号离职,上个月的工资都是指3月份的工资。
代通知金是给被辞退劳动者的一种暂时性失业的补偿,如果企业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将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将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在这一个月内另外求职。代通知金的计算只与劳动者离职上月的月工资有关,与其他任何天数是没有关系的。
总结: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代通知金按照天数计算的方式是不正确的。代通知金的计算方式与天数无关,只与劳动者离职上月的工资金额有关。用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前夫债主说我们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一、劳动法试用期可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法试用期可随时辞职吗?试用期也不能随时辞职,理论上需要提前3天告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策划绑架属什么罪怎么判刑?
策划绑架属什么罪怎么判刑?策划绑架属于绑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照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情形来看,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房地产
照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情形来看,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当中二手房的交易量还会呈现一个持续上升的状态.因为说句实话,很多的二手房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性价比真的是非常合适的.问题......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首先由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一方的车辆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保险范围以外的一些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再由负全责自己来进行承担,受害人......
·检察院审查起诉延长半月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延长半月的情形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
一、代通知金天数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