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死亡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交强险,我们国家对于交强险方面的规定是有很多的,交强险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我们有车一族必须要进行缴纳的保险,因为交强险保障我们是多方面的,基本上任何的交通方面的问题都是有保障的。那么死亡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交强险死亡赔偿包括哪些
  
  交强险死亡赔偿费用包括下列几项:
  
  1、丧葬费;
  
  2、死亡补偿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4、残疾赔偿金;
  
  5、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住宿费、误工费;
  
  8、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5、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死亡人员的赔偿范围是有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等费用的,然后对于各种费用的补偿都是有相应的标准的,所以说这一点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总结:我们您肯定都知道交强险,我们国家对于交强险方面的规定是有很多的,交强险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我们有车一族必须要进行缴纳的保险,因为交强险保障我们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


·借款人写的借条是不是原始凭证?
      借款人写的借条是不是原始凭证?1、借款人写的借条有可能是原始凭证,如果只是在一般纸条上写的借条是属于白条,是不可作为原始凭证的,但如果是经过一段的程序批准采用格式化的借款单是可以作......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还会收押吗
      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还会收押吗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还会收押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


·协商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夫妻双方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幼小的孩子则判给一方成为单亲家庭孩子进行抚养,年轻气盛一时冲动之时只为了要离婚或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放弃了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在以后分割。离婚协议中,就双方现在同意分割的财产写明即可。二、离婚后房产可......


死亡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