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生效要件是什么?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来面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里面都是享有股权的。那么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股权转让生效要件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登记,股权转让需要登记,作为生效的一般要件。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已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情形,而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已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而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司法实践中,部份法院将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生效要件,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这是混浠了债权行为物权变动行为,违背了当事人契约自由的原则。
  
  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我国民法典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一般而言,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两种例外:其一,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股权额转让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实际是股权取得的行为,而工商变更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况且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该手续后股权转让合同才生效,所以公司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故此,股权转让合同属于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情形,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当然取得股权额,受让方要取得股权必须在完成股权的交付方可,即才发生物权变动,受让方取得股权成为股东。股权转让行为属于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生效以办理公司登记手续为一般要件,同时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
  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可以利用股权进行收益,转让等,转让可以是转让给公司内部的股东,也可以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人员,但是二者在行为结果上存在不同。
  
  
  
  
总结: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来面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里面都是享有股权的。那么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股权转让生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提起财产公证,大部分朋友想到的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避免婚后离婚财产纠纷的一大法宝,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办理公证的。不过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一、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这个是无法继续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


·轻伤二级能调解吗
      轻伤二级能调解吗?轻伤是指有或无器官功能障碍的轻伤。这种伤害在受伤时或治疗期间对生命没有危害。工作能力下降不超过三分之一。轻伤是指身体受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的作用,对组织、器......


·
      一,交通事故谎称摔伤算骗保后果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应该督促施工方尽快的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顺......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18日到19日济南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生效要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