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什么?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法律限制是怎样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又不愿意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但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股权转让事项应具体包括: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股权转让数额、股权转让价格、受让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就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涉及的法律问题浅析如下:1、其他股东的同意权。现行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与原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相比,两法对于股东同意权的归属和同意程序表决方式的具体规定明显不同。原公司法允许拟出让股东参与表决,“过半数同意”是指包括拟出让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现行公司法排除了转让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即“过半数同意”是指除拟出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一修改表明现行公司法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规则,在股东同意权的归属问题上采用了利害关系股东的回避制度,即股东会或董事会在讨论与某位股东或董事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事项时,该股东或董事应当回避,以保证决议的公正性。因此作为决议事项的直接关系人,转让股东不应当享有同意权。2、表决采取的是人头主义,即按股东人数表决,要求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而不是所代表的股份过半数,现行公司法对股东同意程序的表决要求比原公司法严格。以实例为证: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5人,因对公司的经营方式产生不同意见,甲股东拟出让自已的股权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按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参与表决的将是除甲股东以外的4名股东,按照“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要求,必须有3名其他股东同意方可;而如果按照原公司法的规定,参与表决的将是包括甲股东自已在内的5名股东,根据“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要求 ,只要有3名股东同意即可,其中允许包括拟出让的甲股东。股权转让它是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的,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它的股权转让是存在着一个优先购买的权利的,也就意味着其他的股东是在相对于外部的股东来说,可以优先的来进行股权的认购和购买。
  
  
  
总结: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什么?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算私自转移财产,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


·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学法知社会的不断成熟,我国的各位各式各样法律界的不断的完善,从而来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其中刑法就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对违法犯罪分子有着严厉的处罚,其中就有......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


·一、复婚后财产分割是如何认定的?
      一、复婚后财产分割是如何认定的?复婚后财产分割应当按照两人离婚前的财产分隔办法进行认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


·当事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怎么写
      一,当事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怎么写通常情况下,发生工伤后,员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伤情较轻,可以自行处理的,员工也可以放弃。在员工放弃工伤认定申请承诺书中,要写清工伤发生时间、......


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