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打架打人二级轻伤关多久

  打架打人二级轻伤关多久轻伤二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判多少有情节而定。轻伤以下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拘留和罚款。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4、【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5、【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零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五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六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不管任何事情都是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您不要用武力解决,主要是武力最终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被告人在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是可以减刑的,但是如果得不到受害人的谅解就没有办理减刑,也不会增加刑罚,被告人还会承担民事赔偿。
  
  
  
总结:打架打人二级轻伤关多久轻伤二级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判多少有情节而定。轻伤以下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司法鉴定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做司法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


·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
      被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有几种情形必须加以说明:第一个是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


·新农合可在异地报销吗
      新农合异地可以报销,但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办申请。由当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这个病在当地无法医治,必须转院治疗,然后再由当地农合办审核,同意后,就可以异地就医了,就医的费用先自付,......


·集资诈骗起诉意见书范本是什么?
      集资诈骗起诉意见书集资诈骗是属于刑事案件,所以有公诉的权利,公诉意见书是为了进一步证实犯罪行为,是对案件的事实做进一步的陈述,应当从主观目的,行为构成,是否返还募集资金等行为做进......


·监护公证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监护公证书内容是怎么样的?1、申请人即被监护人的上述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等。2、关系人即被监护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打架打人二级轻伤关多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